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关注 >> 文章正文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按标的额收费指导价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2.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标的额                          收费费率

  100000元以下的   5%

  1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  4%

  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  3%

  1000001元~5000000元的部分  2%

  5000001元~10000000元的部分  1%

  10000001元以上   0.5%

  (二)代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3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2.审查起诉阶段:5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3.一审审理阶段:6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1000元;  4.办理刑事自诉案件:5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5.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800元;6.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按代理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民事部分按代理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7.办理死刑复核案件:5000元/件。可以下浮,但每件不低于1000元。曾办理一审或二审的,按照此标准酌减收费。

  (三)风险代理

  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四)以下案件的代理收费标准,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同类型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1.诉讼案件开庭前又撤诉的;2.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3.代理的案件发回重审后又代理重审的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再审(申诉)

  1.代理再审(申诉)案件按一审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2.曾代理一审、二审或再审(申诉)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3.代理再审(申诉)案件后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六)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2.曾代理一审、二审或再审(申诉)案件,再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二、计时收费的指导价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应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在每人每小时50~1000元以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在正常标准的3倍以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双方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有争议的,由市(州)以上律师协会确认,并报同级价格、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区)的律师代理服务收费每件最低收费标准按上述规定最低标准的70%收取。

 
3上一篇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女企业家被认定无罪后遭..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如..
·甘肃省各级法院电话号簿..
·民事上诉状(管辖权异议..
·律师函
·律师收费标准
·货款回笼的技巧
·律师执业风险提示研究
·合同风险避免与防范
·合同起草应当注意十个法..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