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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之伟风雨过后看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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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过后看重庆(完整版之四)

 

童之伟

http://libertyzw.fyfz.cn/art/1051765.htm

 

 

八、市委领导蜕变成市委书记个人专制独裁

在重庆4年,薄熙来先生在重庆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搞个人恐怖独裁,中国现有的政治法律制度完全不足以制约其违法乱纪行为。重庆当地人也好,北京人、上海人也好,人们普遍认为,如果不是其妻子故意杀人的事实因很偶然的因素暴露在中国和国际社会面前,薄氏的“司马昭之心”几乎很可能会变为现实,其结果必然是给社会、国家和执政党事业带来无穷祸患。

中国社会还只是在走向法治,人治还是当今社会最突出的特征。既然如此,领袖人物的个人品德和才干就对社会和国家的治乱有着近乎决定性的影响。重庆事件及此前事态的出现,不小程度上是因为薄氏的个人品德缺陷造成的,这点难以否认。上海某次一些学术人士聚会,有博古通今的学者将薄氏比拟为春秋时期晋国卿大夫荀瑶,意指其长处不少但少德不仁,终必致身败名裂。颇获众人认同。

我后来查了相关史料,对上述说法颇为赞佩,愿与读者分享这个故事。春秋时晋国六卿世袭制父死子继,情况往往是,只要一个家族不幸出现一代嗣卿是个败家子,那么这个家族就非常危险,轻则被驱逐,重则灭族,这样的事例很多。某日,荀氏家族老卿大夫荀申召集族人、家臣商讨立嗣问题。荀申中意荀瑶,但族人智果表示反对,认为荀瑶不如荀宵。荀申反驳说,荀宵面相凶狠。智果回复道,荀宵狠在表面,而荀瑶狠在内心,立荀宵比较好。智果进一步提出:荀瑶有五大优点:“须髯飘逸,身材高大;擅长弓箭,力能驾车;技能出众,才艺超群,能言善辩,文辞流畅;坚强果断,恒毅勇敢,此五贤别人无法能比,惟独没有仁德之心。”智果认为,如果荀瑶不用仁德去施政,而运用他的五种能力或优势去搞专断统治,其宗族必然有灭门之祸。后来荀瑶的命运果然应验了智果所言。[1]将薄氏与荀瑶想比拟,应该算比较中肯的评价。

但是,从根本上看、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看,薄氏的个人专制和重庆事件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严重弊病造成的。中国一部宪法和几百部法律,似乎其中任何一条,其权威在重庆都抵不上市委书记薄氏的一句话。薄氏有什么心愿他往往不用自己说话,其下边的官员就能以其忠心家奴的心态揣摩和贯彻他的意思,做他们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去迎合他,为此他们自己甚至可以不惜冒违法犯罪的风险。

我甚至认为,薄熙来先生和王立军先生他们个人和他们家庭的不幸命运,也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严重弊端造成的。我严厉地批判过薄、王在重庆的倒行逆施和残暴行为,但我个人与他们没有任何恩怨。如果薄、王的权力受有效制约,尽管他们品德和性格有严重缺陷,但他们不可能干很大很多的坏事,不可能通过暗中操纵、纵容刑讯逼供和操控司法制造那么多冤假错案、毁坏那麽多幸福平和的家庭。同样,如果薄、王的权力受有效制约,他们也能保存自己正常平和的家庭。

为什么薄能够肆无忌惮的搞个人专制独裁,终致害人有害己?原因很简单: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各行政区域,仍然如邓小平30多年前所说的一样,的权力高度集中于地方党委,地方党委的权力又高度集中于党委书记个人。在这种体制下,党委书记及他/她领导下的整个公权力体系,是不是遵守宪法、法律,在多大程度上遵守宪法、法律,几乎完全取决于党委书记个人的政治素质或为政道德。一个行政区域,如果任职的党委书记政治素质或为政道德较高,一般会实行开明专制,会比较尊重宪法、法律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反之,这个行政区域就会出现党委书记的个人专制,其能力愈强,家庭背景后台愈硬,其个人专制程度就愈深、愈肆无忌惮,危害性也愈大。

我们看到,薄氏在重庆任职的那几年,实际上实行的是市委书记个人专制独裁。那时,市委书记薄氏的个人专制独裁集中表现如下诸方面方面:

1.薄氏最大限度利用了现行政治体制的最薄弱环节。我国政治体制的最薄弱环节,是地方党委的权力没有法定界限,同时又党的机构与国家机构不分。在当地,薄利用这个体制,不仅直接掌控本地党委的各个下属机构(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和政法委等部门),还可以超越宪法、法律的范围随时具体干预属于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法定职权范围的事务。对上,他可以利用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身份排拒最高法院对本地法院的监督(包括死刑复核),排拒最高检察院对本级检察工作的领导。这样,薄就能在重庆公共事务的一切领域都能有效贯彻自己的意志,本地没有任何机构或个人能对他形成制约,甚至上级国家机关都无能为力。这样,宪法关于一切政党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在重庆基本上都成了虚设的条款。

2.地方党委的基本工作制度应该是合议制,不是书记负责制,但从重庆的实际情况看,薄时期的重庆市委的工作制度,已经蜕变成了书记个人负责制。地方上权力高度集中于党委,并不等于权力高度集中于党委书记个人,但在一定条件下党委的权力会高度集中于个人。所有已经公开或我们能够接触到的信息,都表明薄在重庆公共事务上一手遮天,重庆市委内部实际上实行的是书记个人负责制或个人独裁制。重庆很多事情之所以离谱,都是薄的个人专制造成的。例如,重庆公安的高层和中层领导干部,绝大部分被薄、王从辽宁带来的“自己人”所取代,这种违背相关原则的做法之所以能大行其道,正好证明那里的党委合议制变成了书记个人负责制。王立军市公安局长的任免也反映了这种状况。薄在市委内部的独裁造成了他的亲信在自己工作部门的独裁。在市公安局,王立军说要谁上谁就是,说要谁下谁就下,上下全凭他一句话,所以,干部上位下位特别频繁。我曾问当地人士:难道市管干部不受市委组织部制约?得到的答复是:都顺从他,他就是薄书记的替身。

3.薄氏与其下属的关系,已经在不小程度上蜕变成了人身依附与被依附关系,或说得更直白一些,是蜕变成了领主、主人与附庸、家奴的关系。这种蜕变首先发生在他与他从原来工作的省份带到的重庆的那些官员之间,然后又感染到薄与其他更多的官员之间的关系。这种情形在薄氏与王立军及其他公安局高层犯罪落马的那批官员的关系中表现得最直接。这种关系也表现在薄与其它公权力机构与官员的关系中,只是还没有充分披露,外界知之甚少而已。

4.薄、王“打黑”,主观上重点追求的效果之一,是让当地官民都知晓“逆薄者亡”。打黑重庆有知识界人士书面告诉我:“打黑不仅给民营企业,也给政界人士形成了一种高压氛围,担心那天不顺从,被当作黑社会整肃。所以,薄的每一句话,都会被各区县、各部门过度阐释,过度执行。这种过度执行之后的后果,又被薄用来当作唱红打黑的社会正面效果加以宣扬,如此循环论证、螺旋提升,把重庆官员和薄自己都推到了烧烤架上。”“后来越来越走样,薄自己看到自己在此地一言九鼎、百无禁忌,令行禁止,君无戏言,也就越来越忘形。”

5.宪法保障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官员的批评权,但在重庆,公民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了改革开放以来最严重的摧折。我注意到,在薄氏当政时期的整个重庆,没有人能够对“唱红打黑”中暴露出来的各种违法乱纪、滥用公帑等现象公开发出过批评的声音。至于当地报纸电台,则更是无人敢对薄氏的施政说半个不字。甚至身份原本比较独立的学者,对打黑运动中诸如原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那样的一些无法无天行为,都不敢公开表达一点批评。薄在那里俨然就是文革时期中国的毛泽东。为禁锢言论,薄氏利用刑罚、劳教手段和家奴式强力部门高官,对官员和市民稍不如意就罗织罪状、搞选择性办案,靠刑讯获取证据,对他们重则判刑、轻则劳教。这些领域现在暴露出来的黑暗面駭人听闻,现在差不多已众所周知的方洪(方竹笋)、任建宇、戴月明、刘勇、龚汉周、倪正华、彭洪、袁柏树、谢苏明等仅仅因为说几句不满的话、转一个贴子之类行为就被劳教的案子,虽然典型,但相信这些只是全部各种案子中九牛之一毛。至于压制公民言论的刑事黑暗,盖子似乎还没有开始揭。

6.在薄氏当政时期,连言论传播平台和教育学术也往往难免成为个人专制的帮闲乃至帮凶。重庆那时的报纸刊、电台、电视、网路,几乎无不为落实薄氏的“司马昭之心”服务,同时薄氏还开创了利用公共传播平台制造假新闻或散布流言直接达到政治和司法目的的极下流的新形式。今我当时印象深刻而后来被证实全是假消息或谎言的内容就有:拍摄和播出王立军捣毁地下“兵工厂”的假新闻报道;组织协调媒体抹黑“黑律师”李庄,放风和宣扬李庄嫖娼,伪造“钱多、人傻、够黑、快来”的说法;放话说文强在池塘里埋钱2000万元、睡了12个女明星;宣扬谢才萍包养16个情人,如此等等。这些中国过去少有的造假现象出现在重庆,不能不让人怀疑是薄氏及其亲信主导的宣传把戏。

我一直怀疑,薄氏及其亲信在各种言论平台展开的造谣放话攻击对手的把戏,当时即已运用到了海外。其支持者现在可能还在玩这类把戏。在重庆,为适应专制的生存环境,一些大学当时也忙于在专制者或其近臣身上做政治投资。各大学“唱红”一度有相互比拼之势。另外,仅重庆一地,并未受过高校全日制教育、也没有高校全日制学历的王立军,竟被聘为某著名大学横跨文理两大学科的教授和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当地另有一所著名大学,据说原本坚持不聘王立军为教授,但在其分工抓文教的当天,其决策机构因不懂“政治”、不讲“政治”,慌乱之下居然连夜开会,通过了聘王做教授的决定。好在还未来得及发文公布该决定,王就“潜馆”而去,该大学算是意外保住了面子,但里子却已稀巴烂。

(未完待续;未经许可纸面出版物不得收录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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