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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如何起诉?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律师您好:
我方于06年8月4日与一建筑公司(位于西固)定立了工业产品销售合同,我方按合同提前到货并安装完毕.合同约定货到现场对方应支付75%,安装完支付20%,余5%06年10月前付清,可对方直到现在仍然没有支付一分钱.
     我方准备将其诉至法院,有以下几个问题请给予帮助:
     1.我方应向哪个法院起诉?(我公司位于城关,合同是在对方公司所在地西固所定.产品用于对方承包的工程合作一学校).
     2.起诉前我方需准备哪些手续?(现我方手里只有一张合同原件,及对方项目经现签字的物资需求申请表,合同约定货到现场当天进行验收,可对方并没有出具任何验收手续给我方,现产品已投入使用一月有余.)
     3.我方准备前去学校拆除我方产品,(此工程教学楼现已验收并投入使用)请问学校有没有权力阻止我方?
      4.如果我方胜诉,但对方仍不支付货款或是用一些废旧物资抵帐,在此情况下我方去学校拆除产品是否合法,学校及建筑公司有无权力阻止?
来自: 60.165.75.60 留言时间: 2006/10/1 1:14:55
回复内容 第一若合同没有约定,在西固法院或建筑公司所在地法院,若超过50万要到兰州中院.
第二,还要对方的收货证明.和你方的发货和安装证明.
第三,你无权撤除,学校有权阻止因所有权以转移.
第四,你方胜诉,若对方不给,法院强制执行,学校若还没付清,法院可以直接从学校扣走.
还有不清楚的地方电话咨询或面谈.苏律师13893418110
回复: 苏律师 回复时间: 2006/10/2 9: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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